第4版:广 告

我市为4487名 农村留守儿童建档

(上接第一版)提高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质量。

在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其花名册通报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后,相关部门联系并督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送其入学,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留守儿童中无户籍者,名单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各地公安机关为其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将采集其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

此外,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形的,教育、民政等部门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提供侵害类型、案情经过、严重程度等具体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受理并出警处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等不法行为。 (本报记者 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