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县域新闻

(上接第一版)

《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中我们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力推执法进小区,打通小区治理最后一公里,明确了住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延伸执法触角,实行执法进小区,近距离解决居民的诉求,及时为居民解决影响小区环境秩序、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水平。

践行全过程民主,顺心而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顺民心、集民智、纳民意。

首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所有法规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法规实施情况视察,促进法规落实落地和问题解决。

第二,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整个立法过程,从立项、起草、审议到通过,中间还有论证、评估,链条长、环节多,为此,我们出台了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征求意见工作办法、论证、听证办法等,在各个环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每个立法项目都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确定的;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中,更是多方面调研,多轮次座谈,多层面论证,至少开展两次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第三,注重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拓宽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途径。在获得立法权之初,我们就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2019年,根据立法工作实际需要,重新调整设立了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加突出基层属性,更加面向群众、贴近群众。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以来,采取发送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参加常委会审议等方式,切实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如2021年制定的《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立项前,我们开展了问卷调查,了解民意;同时组成了调研组赴7个县市区开展调研,广泛征求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人大代表、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立法共识。起草、审议过程中,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征集到有关意见100余条,为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精准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立法工作事关发展与民生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势,我们深感使命和责任重大,我们将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党的光荣历史,用革命传统涵养党性,用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武装头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落实好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把人民获得感作为“试金石”,把人民的支持作为“发动机”,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发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