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市积极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标准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多措并举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事业等单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部门合作。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与市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等积极组织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征集和遴选工作,通过及时下发通知、走访重点企业、指导项目选题、协助编制资料等方式,主动贴近企事业单位开展服务。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修订工作全流程的职责分工,及时转发各类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文件到各相关单位,共同引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加强宣传指导。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宣传贯彻《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重要标准,帮助标准起草单位了解各类标准制修订的要求和程序。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深入相关单位主动了解其在制修订标准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并详细解答,对申报材料进行专门指导,从而提高立项成功率。

加强制度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宣城市企业标准总监管理办法》,在全市有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建立和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按照“企业自愿、部门推动、正向引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引导我市有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5年内逐步建立企业标准总监制度。鼓励其他企业参照实施,设立企业标准总监岗位,提供企业标准总监工作平台,为企业参加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全市企事业单位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6项、国家标准156项、行业标准143项、地方标准258项、团体标准87项,其中地方标准制定数量(有效存量)排名全省第二,有效提升了我市“标准”话语权。

(黄凡 本报记者 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