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学习与思考

科学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丰富内涵

●邬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理论创新成果,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因此,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首先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一、领导范围: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对内政、外交、国防、民族等工作,对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监察机关,对经济、文化、社会、群团等组织和党外群众进行领导。也就是说,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全领域,覆盖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全方位,贯穿于党和国家发展的全过程。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哪一个部分的领导,不是哪一个类型的领导,不是哪一个层面的领导,而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中方方面面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整个国家的根本地位和无可替代的领导作用。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力开展防控工作。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指引了胜利方向。

二、领导方式: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提出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原则。

所谓总揽全局,就是各级党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任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有效地实施党在各个领域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

所谓协调各方,就是党委要从推进全局整体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以及群众团体等方面的工作,使各方面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所以,我国实行的“六权分工体制”:在中央层面,党中央掌握领导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国务院行使行政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全国政协行使参政议政权,中央军委行使军事权。国家权力分工不分立,党的领导提供国家权力整合平台,所有国家机关统一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领导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一重大概念,明确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摄性地位。全会从六个方面进行具体制度安排,即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其中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实施党对国家各方面各环节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价值引领。

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制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二是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实现党的领导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全覆盖;三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确保党的领导能够覆盖党和国家机构运作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相关要求,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中共广德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