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县域新闻·公告

(上接第一版)

通过基层就业服务站点等线下平台,将岗位信息送到贫困劳动者手中。将批准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权限下放到乡镇,配备扶贫车间“人社服务专员”,实行车间包保制度,帮助解决原材料供应不足、物流不畅等突出困难。

细化量化疫情期间就业帮扶措施。出台《宣城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扶贫车间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复工复产扶贫车间给予复工复产补助,对小微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贫困劳动者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及外出转移就业分别给予相应补助,对符合失业保险返还条件的扶贫车间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受理和拨付。 (骆颜 本报记者 谭艺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