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民生民声

不孝子拒不赡养老人 搜查令面前主动履行

本报讯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近日,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等4人顶着高温天气,前往刘老汉两个儿子家中强制执行,成功帮助年过九旬的刘老汉要回了赡养费,为老人的正常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

刘老汉育有三子一女,长子、次子及女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仅靠小儿子的接济勉强度日。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刘老汉,于2017年11月,将4个子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4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其300元生活费。该起案件的执行法官江巍告诉记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刘老汉的小儿子及女儿自动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每人每月付给老人300元赡养费。

然而刘老汉的长子、次子仍以自己无经济来源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刘老汉的大儿子已经60多岁了,和老伴靠务农为生,二儿子老伴已经去世,一个人务农度日。”执行法官江巍表示,虽然刘老汉的两位儿子生活条件不好,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们拒绝赡养的理由。

为尽快解决刘老汉的生活困忧,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先后前往老人长子、次子位于水东镇南阳村的家中,在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出示了搜查令,对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查看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

慑于法律的威严,一直坚称自己没钱支付父亲生活费的两个儿子,当场拿出存折,各凑够1500元赡养费交到执行法官手上,并再三请求法官不要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拿到赡养费后,执行法官一行人便马不停蹄地前往宣州惠安老年颐养中心,亲手将3000元赡养费交到刘老汉手中。(本报记者 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