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县域新闻·公告

广德经济开发区8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自然资规公(告)字2024第13号

经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德经济开发区8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格见下)

注:具体建设要求按该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市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凡在我市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7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出让文本,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本次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9日;

2、报价时间:挂牌期内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

3、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

4、挂牌地点: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2、本次挂牌出让8宗工业用地中经开区2023年51号、81号用地及经开区2024年2号、7号、13号、14号、16号用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广德市“工业标准地”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产业类型为制造业。年综合能耗和单位能耗应符合国家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环保要求应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项目投资协议》。

3、根据《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与项目属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2〕25号)文件精神,本次挂牌出让8宗地块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用地清单》进行建设。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定金。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结果,不退还定金。不能按期支付出让价款的,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网上退还,不计利息。

八、报名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2616639或0563-2616620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网上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现场会60分钟前凭银行交款凭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到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九、联系方式

1、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3-6052670 联系人:丁女士

2、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3-6976652 联系人:阮洋 孟洁

3、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3-6025222 联系人:管先生

十、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账号等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本公告中所列。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5日

序号宗地名称出让面积(亩)用地性质出让年限容积率起始价保证金1经开区2023年51号用地20.094工业用地50年≥1.218万元/亩73万元2经开区2023年81号用地123.4185工业用地50年≥1.518万元/亩445万元3经开区2023年84号用地0.5445工业用地50年≥1.29万元/亩1万元4经开区2024年2号用地2.7015工业用地50年≥1.212万元/亩6.5万元5经开区2024年7号用地4.3755工业用地50年≥1.518万元/亩16万元6经开区2024年13号用地385.719工业用地50年≥1.518万元/亩1389万元7经开区2024年14号用地26.526工业用地50年≥1.218万元/亩96万元8经开区2024年16号用地134.6535工业用地50年≥1.518万元/亩4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