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告

宣城市申龙置业有限公司:

我办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公告向你公司送达了《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宣国动缴决字〔2023〕第1号)。因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办作出的行政决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宣国动决催字〔2024〕第0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宣国动缴决字〔2023〕第1号)的决定,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公司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有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提出。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