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新闻·公告

关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调研报告

(上接第一版)

(五)以深化改革为根本,着力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围绕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深化各项改革,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加快自然资源产权改革,作为全省唯一的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在42个村试点开展林地股份制经营。高效推进林权收储担保中心建设,到位林权收储资本金4900万元,发放“五绿兴林·劝耕贷”103笔934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52亿元、贷款余额17亿元,形成了在全省推广“宣城经验”。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785”行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施《宣城市绿色发展行动方案》,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细则,建立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及考核问责机制;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与追责体系。

(六)以共建共享为落脚点,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村组村容村貌治理,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三大革命。突出以国家级森林城市、乡村和省级森林城镇、村庄为主的创建示范工程,充分做好绿化美化彩化创建提标“植绿”,14个村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创成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43个。围绕“绿色廊道”推进三线四边整治,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修订文明村镇测评细则,推动全民参与,创成市级以上文明村镇720个,占比近90%,已完成中央、省规划目标。培育文明新风,推进婚丧喜事简办。倡导文明新风。新增新风堂37个,总数达240个,占722个村的33%。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传递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理念。

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依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

(一)生态环境问题不容乐观。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各种环境问题也不断凸显。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大量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土地污染、土地质量退化,并通过地表径流渗漏等进入水体而造成水污染。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扩大。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715万吨标准煤,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456万吨(约合标煤325万吨),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约45.6%,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格局没有根本改变。2021年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市南漪湖流域治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矿山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自然保护地保护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不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市本级、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趋于饱和,急需进一步扩容;市本级、郎溪县、广德市、旌德县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不完善,错接、漏接、混接现象依然存在。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普遍存在进水量少、浓度低的问题;多数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由乡镇和村自行维护,缺乏技术和资金,运行效果不好。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野外保护站点、监测监控等设施建设落后。我市废弃矿山和生产矿山较多,规模小、分布广,修复难度大、资金投入大,矿山生态修复普遍存在进度不快、标准不够高的问题。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餐厨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三)绿色转型发展任务依然繁重。林业产业发展不快,林业生态补偿标准偏低。森林总体质量还不高,低产低效林比重偏大,“两山”转化途径仍需拓展。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总量偏小,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区域品牌影响力较弱,市场竞争力不足。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不高,园区发展集约化水平依然较低,高能耗行业和企业转型压力较大。我市生态优势全面转化为产业优势的课题,仍需破题攻坚。

(四)绿色发展理念有待提高。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各地、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领会不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还未牢固树立,少数同志对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还不到位。少数企业环保意识薄弱,仍存在违法排污、偷排偷放等行为。全社会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等生态文明理念不够深入,全民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浓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

三、全力打造在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宣城样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宣城具有良好的生态底色,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绿色生态产业基础。“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根本目标,以推动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着力建设绿色经济“四型产业”、绿色转型“五大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新高地”,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全力打造在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宣城样板”。

(一)培育绿色经济“四型产业”。立足宣城产业发展现状,加快将宣城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产业,逐步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是着力培育生产集约型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智造、环保装备、绿色食品、大健康、文化旅游、数字经济等产业。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组织实施一批高水平、大规模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工程,促进石化、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园区化发展。推进化工企业全面清洁生产,淘汰环保不达标、安全没保障、技术低端落后的企业项目,推动化工产业向集中化、大型化、特色化、基地化转变,支持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二是着力培育循环高效型产业。加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存量土地监管力度,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经济效益产出,以亩均论英雄,提高经济发展效率。在企业项目审批上下狠功夫,促进企业自觉淘汰落后生产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着力培育低碳清洁型产业。修订完善宣城市新能源产业招商地图,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链的建链、补链、强链、扩链,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加速度发展。加快推进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开工建设;持续跟踪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广德市抽水蓄能电站、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泾县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四是着力培育环境友好型产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结合文章。创新节能环保服务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建设一批跨区域绿色产业园,发展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

(二)构建绿色转型发展“五大体系”。建立健全支撑体系和保障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宣城。

一是逐步构建全域空间保护新格局体系。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深入实施污染治理“4+1”工程,力争建成长江经济带安徽段绿色产业发展高质量典范。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和保护”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守护好自然生态、保护好自然资源、维护好生物多样性。积极推进各具特色的生态廊道建设,重点推动各县市区旅游、特色农业发展,着力打造绿色产业发展样板区。

二是逐步构建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体系。坚持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以杜绝重大环境事件为底线,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水、气、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和节能改造,持续削减VOCs排放量,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加强南漪湖、青弋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统筹推进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水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推进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建立危险废物全周期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危废非法倾倒,推进解决工业固体废物遗留问题。

三是逐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绿色制造理念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出台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建设绿色高标准农田,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落实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推进林业绿色转型发展,积极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园区、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森林(湿地)康养示范基地、省级森林康养小镇和康养人家创建,积极培育壮大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

四是逐步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不断完善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进一步摸清生态系统“家底”;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试点建设“两山银行”。探索打造绿色产业与分散零碎的生态资源资产之间的中介平台和服务体系,实施生态资源资产的收储、整合、开发、交易等,盘活各类绿色生态资源。积极支持生态项目申请银行信贷、设备租赁融资和国家专项资金,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以不同形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方面。

五是逐步构建绿色发展智慧体系。加大绿色技术攻关力度,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创建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精准追责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绿色发展。

(三)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新高地”。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示范创建为牵引,积极推动我市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全面绿色转型树立新样板,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高质量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示范创建,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五大行动,健全“五绿”协同推进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深入推进“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协同建设“高新绿”产业体系、“高颜值”生态保护体系和“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高水平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强化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林网和堤岸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全线两岸植绿复绿。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宣城)经济带实施意见(升级版),持续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持续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7+1”行动。

三是高精准治污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升级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科学、依法“三个治污”,牢牢扭住“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这个“牛鼻子”。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协同推进钢铁、建材、铸造、化工、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大气污染物治理和二氧化碳减排的协同。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攻坚行动,重点控制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持续推进南漪湖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控制入河(湖)污染物,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对排污口的管理,聚力打造一批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统筹推进耕地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到2025年对180个农村开展环境整治,72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33.3%,实现75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覆盖。

四是高协同联动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健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不断提高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准入标准,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集中安全处置等。积极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五是高效率监管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坚持源头治理,严格项目安全、环保、能耗准入审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聚焦化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全方位、全流程管控,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是高品质生活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加快健全以生态价值观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将绿色低碳纳入家庭教育、学习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计划,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选择绿色出行,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促进作用,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