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广德在全省率先出台 应对疫情“惠企十条”

本报讯 日前,广德市政府正式出台10条惠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难关。据悉,广德也成为全省率先出台此政策的县级市。

此次出台的“惠企十条”明确了牵头负责单位,内容具体涵盖强化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用工、优化企业服务4个方面的10条政策,执行期暂定为3个月。

贷款利率在原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以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该市要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申请转贷时间2天以内的,财政给予转贷费用50%的补贴;通过政策性担保公司申请贷款的,在现有担保费基础上下降50%,政策性担保公司差额收益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偿。

缓缴税款3个月免收房租3个月。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纳税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鼓励业主(房东)与承租中小微工业企业协商减免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的宿舍、厂房等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鼓励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费用,落实暂停用电企业免交基本电费和大工业用气价格下调政策。

返乡就业给予1000元每人奖励。在稳定企业用工上,政策明确指出,疫情解除后,本意见执行期内、疫情防控期内,指挥部批准复工复产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经申请同意,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职工,包车发生的费用,财政全额补助。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