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1月至10月我市空气质量排名位列全省第二

本报讯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今年1月至10月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我市排名第二。其中,1月至10月全省市辖区PM2.5浓度排名中,宣州区排名第五;1月至10月全省县(市)PM2.5浓度排名中,旌德县、绩溪县排名并列第四。

据悉,排名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参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的有PM2.5、PM10、CO等6项指标。数据显示,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5.5%。 (本报记者 王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