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以“一二三”工作法为抓手——

旌德用活“阳光存折”助力扶贫

本报讯 近年来,旌德县以“一二三”工作法为抓手,扎实推进光伏扶贫项目,用活“阳光存折”助力扶贫。截至2019年底,10个村的光伏电站累计发电386.6万度,合计产生收益378.87万元,共惠及全县9个镇29个村(其中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7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843人。

据了解,早在2016年,旌德县共在6个贫困村及4个非贫困村实施光伏脱贫项目,其中6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合计820千瓦,4个非贫困村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合计规模480千瓦,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均于2016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均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

坚持一条底线。坚持把光伏发电收益的80%用于开发贫困人口公益岗位作为底线不动摇。对7个村级光伏电站所在贫困村开展实地调研21次,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并充分听取贫困户们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旌德县关于推进光伏扶贫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避免两个问题。该县通过联村共建、拓展对象、加强监管三个途径避免因光伏电站容量大,贫困劳动力少造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政策“悬崖效应”和陷入不劳而获的“福利陷阱”。1-4月,各收益村共新增公益岗位13个,额外开发临时性务工岗位59个,均建立了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谨防“只上岗不干活”、“光拿钱不干事”等现象发生。

严把三个关口。严格履行程序、细致运维管理、规范收益结转。县发改委严格按照程序和收益分配要求,为各收益村制定了详细完善的收益分配台账模板和运维管理台账模板,并择选了运维企业负责县内光伏扶贫电站的专业运维。通过“线上+线下”、“平台+现场”模式,及时处理故障,确保电站高效正常运转,收益及时合理分配。1-4月,运维企业通过“日常巡检+现场故障排除+光伏组件清洁”等共下村150余次,排除大小故障22个,切实保障了电站的高效运转。

(朱立扬 本报记者 顾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