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民生民声

汽车质量问题成 我市上半年消费投诉热点

比去年同期上涨33%

本报讯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汽车数量迅速增长,有关汽车消费的纠纷也不断增加。据市消保委统计,截至目前,我市接到汽车消费投诉共计9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3%,汽车消费纠纷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

记者了解到,四大购车陷阱让消费者“很受伤”。一是消费者未考虑清楚就交付定金,事后反悔要求商家退定金遭拒绝;二是购买汽车时被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交续保押金;三是部分品牌汽车在宣城无4S店,增加消费者后期保养、维修成本;四是汽车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解决等。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汽车消费者在购车、维修时应注意:不要因为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介绍而冲动消费,交付定金,如果交付定金后反悔,消费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购车前要了解本地是否有所购品牌汽车4S店,以免后期保养、维修需要到外地,因增加额外消费成本而产生消费纠纷;购车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注明违约责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事由,如发现“霸王”条款,要立即提出,进行修改;提车时要仔细查看经销商提交车辆是否与所购车辆各种配置一样,并查验车辆是否有损伤或是否有二次喷漆迹象,同时要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消费者要了解汽车“三包”规定相关条款,汽车维修后一定要让维修者填写相关记录;要保管好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维修记录等各类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就能够提供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余健)